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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丨第6期:@用人单位,2021社保缴费基数启用的相关问题解答来啦!

“你问我答”第六期来啦!前段时间2021社保缴费基数启用,
听说大家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贴心的我们做了一个问题合集!想了解的快来看看吧~

Q12020年度省平工资是多少?启用前后的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多少?

2020年省平工资79133元(2021年度启用的新基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 启用前:下限 3321.6元/月,上限17880.75元/月,2019年省平工资71523元。

🔘 启用后:下限3957元/月,上限19783元/月。


Q2新的上、下限于几月正式启用?如何追溯?

今年10月27日正式启用。启用时,对用人单位2021年1月至9月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 对启用前已离职职工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 启用前于今年1-10月退休的职工,对用人单位2021年1月至9月期间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Q3年中结算数据如何查询?

🔘 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路径:单位用法人账号登录,定位到杭州市,部门服务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页面最底端进入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参保征缴 ➡ 查询管理 ➡ 缴费工资预启用核对。

🔘 亲清在线路径:行政许可 ➡ 员工管理 ➡ 缴费明细查询。


Q42021年杭州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Q5年中结算具体规则?

🔘 往年新增的人员2020年12月已在本单位参保缴费,新基数启用时仍在本单位的参保人员(包含新基数启用前当年退休的),从2021年1月开始调整。

🔘 当年新增的人员:当年新增且申报的月工资收入低于2020年省平工资60%的人员,以及申报的月工资收入高于2020年省平工资300%的人员,将对预收的各项社保费,进行差额补收。

🔘 应报未报2020年度工资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2020年度缴费工资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参保人员在原基数基础上上浮10%后再按省平工资核定。

 🔘 今年1月至9月期间办理停保的人员:根据省社保中心统一工作布置,对新基数启用时已离职职工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Q6: 不同人员如何补差?

🔘 去年年底在职但今年上半年离职又入职的人员2021年1—10月份在同一单位下办理本地转移的在保人员,因启用新缴费基数而产生的补收补退金额,向该职工现在所在参保单位结算。

🔘 去年年底在职但今年1-10月到龄退休的人员启用前于今年1-10月退休的职工,对用人单位2021年1月至9月期间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Q7新基数启用后医保是否会同步调整?

本次新基数启用不包含医疗(生育)保险基数。医疗(生育)保险基数启用规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相关事宜可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Q8: 年度缴费启用之后,缴费工资如何补申报?

🔘 未按时申报当年缴费工资需进行补申报:用人单位可向社保机构提出缴费工资重新核定的申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核定表》。

🔘 缴费工资申报有误需进行调整的:用人单位可向社保机构提出缴费工资重新核定的申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核定表》和原始工资财务发放凭证办理。

*注:其中当年首次参保更改缴费基数:提供《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核定表》和第一个月工资单(需员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缴费基数需要与工资发放情况相匹配。


Q9: 职工社会保险补缴政策及办理材料?

🔘 单位当年度应缴未缴补缴:根据浙劳社老〔2006〕142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及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规则,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基数为补缴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即目前补缴月缴费基数为6594元

但是参保单位申报职工参保登记时可以选择从前一个月开始参保,这类情形不适用当年补缴,缴费基数按单位申报。

🔘 单位跨年度应缴未缴补缴:参保职工按规定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时段为上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 补缴提供的材料《参保人员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请核定表》、劳动合同。跨年度补缴用人单位还需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每年的四月底之前单位申请补缴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的无须提供法律文书。


Q10新注册成立企业如何办理社保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2019年11月1日后新注册的市或区属企业,首次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必须通过企业开办途径进行办理。

办理路径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 定位到杭州市 ➡ 点击“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任意栏目 ➡ 进入“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 ➡ 勾选企业分段办理的“我要社保登记”开始办理员工参保登记。  

其他用人单位可通过亲清在线或者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为员工办理参保或者停保手续。

🔘 咨询电话:0571-89312345

这期有没有你想了解的问题呢

其他问题请继续关注“余杭人力社保”公众号

下期我们将持续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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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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